深交所9月15日下發關于對奧馬電器控股股東TCL家電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TCL家電”)、魏士杰給予公開譴責處分的決定。TCL家電為收購奧馬電器,除自行參加司法拍賣、在二級市場上購買奧馬電器股票外,還與重慶中新融澤投資中心(以下簡稱中新融澤)、魏士杰簽訂協議,約定共同收購奧馬電器。魏士杰實際通過其本人證券賬戶及其控制的其他賬戶在二級市場買入奧馬電器股票,籌資由他人參與奧馬電器股份司法拍賣。TCL家電與中新融澤、魏士杰共同對奧馬電器進行收購,構成《上市公司收購管理辦法》第八十三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TCL家電與中新融澤、魏士杰存在一致行動關系,構成一致行動人。TCL家電對外披露了與中新融澤一致行動關系,但未披露與魏士杰的一致行動關系。
TCL家電、魏士杰及中新融澤在收購奧馬電器的過程中,僅披露了TCL家電及中新融澤的持股變動情況,在上述一致行動人持股比例達到5%及每增加5%、1%時,未按規定履行報告、公告義務;在一致行動人持股比例超過30%時,未按規定履行發出收購要約義務。TCL家電、魏士杰的上述行為違反了深交所規定。
鑒于上述違規事實及情節,經本所紀律處分委員會審議通過,深交所作出如下處分決定:對TCL家電給予公開譴責的處分;對魏士杰給予公開譴責的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