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 | 沈溦
又有兩家涉“專網通信”造假企業罰單“落地”。
9月8日,恒寶股份(002104.SZ)和國瑞科技(300600.SZ)齊發公告,收到中國證監會下發的《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
經證監會查明,恒寶股份自2016年12月起從事隋田力主導的專網通信業務,即“特種通信物聯網業務”,共執行了21個批次,涉及3家客戶和8家供應商。
恒寶股份專網通信業務的供應商和客戶、采購和銷售合同的內容,都是由隋田力指派的人員安排和控制的。公司不參與貨物運輸過程,在產品交付前后不承擔風險。根據合同約定,恒寶公司向供應商支付 100%貨款、客戶向其支付 5%貨款作為定金;完成交貨后客戶支付其余95%的貨款。
2019年8月,時任董事長、總裁錢京認為該業務不可控且毛利率低,決定停止,逐步退出。2020年10月起恒寶股份不再從事該項專網通信業務,前期款項也已全部收回。
不過,證監會認為,恒寶股份在未充分評估和審慎了解專網通信業務實質的情況下,即將該業務按照銷售和采購合同發生金額確認營業收入和營業成本,構成虛增營業收入。
2017年至2020年,恒寶股份分別虛增營業收入1.61億元,7.43億元、3.99億元和5959.03萬元,占當年營業收入比11.74%、43.95%、26.01%、5.66%。
根據《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證監會擬決定對公司責令改正,給予警告,并處以500萬元罰款;對為時任董事長、總裁錢京給予警告,并處以200萬元罰款;對時任董事、副總裁、財務總監徐霄凌,時任董事會秘書、副總裁陳妹妹給予警告,并分別處以50萬元罰款。
國瑞科技公告則顯示,2019年起,公司開始開展專網通信業務采用“以銷定購”、“以銷定產、定采”模式,按照事先約定的毛利率,公司同步與上下游公司簽訂購銷合同,供應商、客戶均由上游通道公司常熟市星弘達電子通信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常熟星弘達)指定,合同文本也由常熟星弘達提供。
經查,國瑞科技參與的隋田力主導的專網通信業務是虛假自循環業務,無商業實質,不應確認相應的營業收入、營業成本及利潤。
由此,證監會認定,公司因開展專網通信業務導致2020年年報虛增營業收入2.26億元,虛增營業成本1.86億元,虛增利潤總額4025.77萬元,虛增收入占當年披露營業收入的58.72%,虛增利潤總額占當年披露利潤總額的49.68%。
相比恒寶股份,國瑞科技及相關從業人員收到的罰單罰款金額略輕。
具體來看證監會擬決定對公司責令改正,給予警告,并處以200萬元罰款;對參與專網通信業務催收賬款的時任董事長酈幾寧、決策引入專網通信業務的時任董事長、總經理龔瑞良、引入專網通信業務期間的時任財務總監陸國良給予警告,并分別處以60萬元罰款,對時任董秘王東和參與專網通信業務催收賬款的時任財務總監任增強給予警告,并分別處以50萬元罰款。
大額罰單不斷
2021年5月,隨著上海電氣(601727.SH)連發多條公告提示大額應收賬款無法收回,由隋田力主導的“專網通信虛假自循環業務”騙局被浮出水面,多達十余家上市公司牽涉其中,此后證監會對上述公司也一一立案調查。
界面新聞記者注意到,自2022年底以來,針對“專網通信”造假案的調查和處罰結果已逐步出爐,其中多家上市公司及相關責任人被處以總計超千萬元重罰。
首先是揭開大案第一頁的上海電氣,根據此前的《 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顯示,上海證監局擬決定,對上海電氣責令改正,給予警告,并處以500萬元罰款;對時任董事長鄭建華的內的6名責任人給予警告,并處以20萬元~140萬元不等的罰款。值得一提的是,因嚴重違紀違法,上海電氣時任董事長鄭建華已于今年7月被雙開。
江蘇舜天(600287.SH)涉嫌累計虛增營業收入超百億,公司被處以1000萬元罰款,包括現任董事長在內的5位涉案高管也合計被罰430萬元。
此外,合眾思壯(002383.SZ)四年時間累計虛增收入15.81億元,虛增利潤5.21億元。公司及相關責任人合計被處以1250萬罰款,時任董事長郭信平被處以十年市場禁入。
*ST新海(002089.SZ)虛增銷售收入共計37.41億元,虛增銷售成本共計32.18億元,虛增利潤總額共計5.63億元。公司及相關責任人罰款合計875萬元,時任董事長張亦斌被處以十年市場禁入。
ST宏達(002211.SZ)隱瞞披露實控人為隋田力的事實,2019年至2020年年度報告虛增營收利潤、2020年年報未計提商譽減值等,被處300萬元罰款,對實控人隋田力給予警告,并處1000萬元罰款;對時任董事長楊鑫給予警告,并處200萬元罰款;對時任財務總監樂美彧給予警告,并處50萬元罰款。
值得注意的是,截止到目前,已有兩家涉專網通信業務上市公司在2023年退市,其中,曾經的凱樂科技于2月25日摘牌,2016年至2020年,該公司累計虛增營業收入512.25億元,虛增營業成本443.52億元,虛增利潤總額59.36億元。
9月4日,該公司數十位董事、獨董被上交所予以監管警示,其時任董事長等相關責任人予以公開譴責及通報批評。
另一家澤達易盛于7月7日被摘牌,證監會的調查認定顯示,澤達易盛通過公司自身或子公司簽訂虛假合同、開展虛假業務等方式,于2016年至2019年累計虛增營收3.42億元,虛增利潤1.87億元;同時,澤達易盛在招股書中隱瞞了上市前隋田力代持之事。證監會決定,對澤達易盛責令改正,給予警告,并處以8600萬元罰款;對相關責任人予以相應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