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寶股份9月7日公告,公司收到中國證監會下發的《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
證監會擬決定對公司責令改正,給予警告,并處以500萬元罰款;對為時任董事長、總裁錢京給予警告,并處以200萬元罰款;對時任董事、副總裁、財務總監徐霄凌,時任董事會秘書、副總裁陳妹妹給予警告,并分別處以50萬元罰款。
公司2017年-2020年年度報告存在虛假記載。公司在未充分評估和審慎了解專網通信業務實質的情況下,即將該業務按照銷售和采購合同發生金額確認營業收入和營業成本,構成虛增營業收入,導致恒寶股份披露的2017年至2020年年度報告存在虛假記載。
2017年虛增營業收入16,066.97萬元,虛增營業收入金額占當年披露營業收入的11.74%。2018年虛增營業收入74,281.73萬元,虛增營業收入金額占當年披露營業收入的43.95%。2019年虛增營業收入39,939.50萬元,虛增營業收入金額占當年披露營業收入的26.01%。2020年虛增營業收入5,959.03萬元,虛增營業收入金額占當年披露營業收入的5.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