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習記者 王欣婷
9月1日,頭部量化私募明汯投資發文,回應稱“處罰屬于監管措施,并非行政處罰,相關員工在公司不知情、未授權的情況下發布相關文章,屬于員工個人行為,與公司無關。”
8月31日,上海證監局官網顯示,明汯投資及其兩名員工領了三張罰單。
其中,《關于對上海明汯投資管理有限公司采取責令改正措施的決定》中寫道:“經查,你公司(上海明汯投資管理有限公司,統一社會信用代碼:91310109301351402X)在開展私募基金業務過程中存在以下事實:
在監督管控員工不當行為、及時督促員工規范整改等方面,未實施有效內部控制,未盡謹慎勤勉義務,違反了《私募投資基金監督管理暫行辦法》(證監會令第105號)第四條第一款的規定。
根據《私募投資基金監督管理暫行辦法》第三十三條的規定,現決定對你公司采取責令改正的監督管理措施。你公司應當按照相關法律法規的要求落實整改,進一步完善內部控制機制,強化人員合規守法意識,采取切實有效措施避免類似問題再次發生。”
在員工個人層面,徐世駿、卓靈晨作為私募基金從業人員,在從事私募基金業務過程中存在通過微信公眾號向不特定對象宣傳推介私募基金產品的行為,不符合《關于加強私募投資基金監管的若干規定》(證監會公告〔2020〕71號)第六條第(二)項的規定,違反了《私募投資基金監督管理暫行辦法》(證監會令第105號)第二十三條第(九)項的規定。根據《私募投資基金監督管理暫行辦法》第三十三條的規定,對以上兩人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監督管理措施。
罰單中提到的“在從事私募基金業務過程中存在通過微信公眾號向不特定對象宣傳推介私募基金產品的行為”即今年5月下旬,有私募機構發現明泓投資員工利用個人公眾號“老私基”發布文章貶低同行,吹捧明泓投資及其產品業績。對此,有十余家私募機構向證監會遞交了舉報信。
5月上旬時,上海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執法總隊赴明汯投資上海辦公室進行問詢,問詢主題即“老私基”公眾號背后注冊主體、撰寫稿件人士是否為明汯投資員工等。
調查后的初步情況顯示,2021年的6月中旬至月底,卓某晨、徐某等4人組建了一個團隊,使用卓某晨此前注冊的微信公眾號“ifmore”(后更名為“老私基”),發表基金產品評價、私募宏觀研究等文章,同時將這些文章發表到他們新注冊的雪球網賬號和今日頭條賬號上。在公眾號的運行過程當中,主導是卓某晨,徐某則是其中一個寫手,每個人寫好后會交給卓某晨,隨后再分別發布。
整體來看,卓某晨所在團隊先后一共使用了4個賬號,一是2021年4月到6月間使用的“老私基520”,2021年6月開始使用的微信公眾號“老私基”、雪球公眾號“real 老私基”和今日頭條公眾號“老私募”。
其中,卓某晨為明汯投資基金銷售人員,徐某則為明汯投資董事總經理徐某駿。
公眾號“老私基”(已被注銷)定位是“聚焦私募行業,不端不裝,有夢有料。”過往曾經發布過對行業機構的評論文章,以及教育普及類內容。
從網絡流傳出來文章內容來看,文章中有對同行,如寧波幻方量化投資管理合伙企業(有限合伙)(下稱“幻方”)、上海衍復投資管理有限公司(下稱“衍復”)等的不看好。
如在《在退潮時,看量化泳者的底褲》一文中寫道:在2021年初就告訴大家老私基不看好幻方(千億幻方還行不行?);2021年7月讓大家謹慎衍復1000,不宜主推(私募評價|為什么說現在不宜力推衍復1000指增?)
同時,文中對明泓投資頗為推崇,稱明汯是“老私基最放心的量化私募”,認為“當前的明汯是非常適合一般投資人的,超額在平均水平以上且夠穩定。”
明汯投資在9月1日進行的回應中,表示“ 2023年5月8號以來,上海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和上海市證監局等相關部門就市場部員工個人注冊的微信公眾號相關事宜展開核查。核查結果表明,相關員工在公司不知情、未授權的情況下發布相關文章,屬于員工個人行為。但該事件同時也暴露了公司在管理上存在的問題,公司在監督管控員工不當行為、及時督促員工規范整改等方面,未實施有效內部控制,未盡謹慎勤勉義務。自事件發生以來,公司已對涉事員工采取懲戒措施、并采取了完善規章制度、強化合規審批流程及加強員工合規培訓等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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