界面新聞記者 | 莊鍵
沙鋼集團針對復星國際(00656.HK)的首起訴訟以撤訴收場。
8月29日晚間,復星國際公告稱,其下屬公司復星產投于28日接到上海二中院的民事裁定書,沙鋼集團于8月15日提出撤銷針對復星產投的訴訟,法院裁定準許撤訴,相關訴訟費用由沙鋼集團負擔。
沙鋼集團于3月27日向上海二中院提起訴訟,要求復星產投將所持南京南鋼鋼鐵聯合有限公司(下稱南京鋼聯)11%股權質押給沙鋼集團,并對該股權進行凍結。
上述訴訟緣起于南京鋼聯的股權出售事宜。南京鋼聯主營鋼鐵業務,2022年的粗鋼產量為1100萬噸。復星國際通過復星產投等三家復星系公司持有南京鋼聯60%股權,南鋼集團持有另外40%股權。
去年10月,復星國際與沙鋼集團簽署投資框架協議,約定將南京鋼聯60%股權出售給沙鋼集團,作價不超過160億元。
按照當時的協議,沙鋼集團需支付復星國際80億元誠意金,作為進入交易盡調階段的前提。同時,復星國際應將其所持南京鋼聯60%股權,分兩期質押給沙鋼集團。
其中,首期49%股權的質押應在框架協議生效兩個工作日內完成;復星國際收到80億元誠意金后,應爭取在十個工作日內,完成復星產投所持11%南京鋼聯股權的質押。此前,復星產投將這部分股權質押給了南鋼集團。
今年3月14日,復星國際與沙鋼集團正式簽訂股權轉讓協議。此時,上述南京鋼聯11%股權的質押卻并未完成。
與此同時,作為南京鋼聯小股東的南鋼集團并不愿意接受沙鋼集團入主,其有意邀請中信股份(00267.HK)介入此次交易。
根據《公司法》和南京鋼聯公司章程,在同等條件下,南鋼集團作為合資公司股東,擁有上述股權的優先優先受讓權。
4月2日,南鋼集團宣布行使優先受讓權,并與復星國際簽訂南京鋼聯60%股權出售協議。復星國際同時終止了與沙鋼集團此前簽訂的協議,隨后向沙鋼集團返還80億元誠意金及相關利息。
同日,中信股份全資公司湖北新冶鋼有限公司(下稱新冶鋼)宣布擬出資135.8億元,對南鋼集團進行增資,成為南鋼集團控股股東。這也意味著,南京鋼聯60%股權的最終買家將是中信股份。
沙鋼集團因此提出了上述訴訟。復星國際曾針對該訴訟表示,在雙方去年10月簽訂的框架協議中,對于南京鋼聯11%股權質押的截止時間使用了“爭取”的表述。使用該表述是源于雙方均已了解,將此部分股權質押給沙鋼集團,需得到股權質押方南鋼集團的配合,并非復星國際可獨立決定并操作。
復星國際同時提及,今年3月與沙鋼集團簽訂股權轉讓協議后,去年10月簽署的框架協議已被替代并終止。后續協議對股權質押時間進行了新的約定,復星國際在股權交割前將其質押給沙鋼集團即可。
復星國際稱,沙鋼集團罔顧基本事實與基本法律關系,濫用訴權,依據已失效的框架協議提起訴訟并申請股權凍結,缺乏基本的商業誠信。
沙鋼集團此次撤訴后,復星產投所持有的南京鋼聯11%股權將依法解除凍結。但圍繞南京鋼聯股權的爭奪,仍取決于另一場訴訟的判決結果。
今年4月,沙鋼集團及其子公司沙鋼投資(下稱沙鋼方)向江蘇省高院提起訴訟,稱復星產投等三家復星系公司違反了此前簽署的南京鋼聯股權轉讓協議,要求繼續履約,向沙鋼方轉讓所持南京鋼聯60%股權。
南鋼集團隨后向江蘇省高院提交申請,作為有獨立請求權第三人加入沙鋼集團向復星國際提起的訴訟。沙鋼方也向江蘇省高院提交申請,追加南京鋼聯為第三人。
7月13日,此案在江蘇省高院一審開庭,由于涉及商業秘密,該案并未公開審理。庭審在當天上午九點半開始,直至傍晚六點左右才結束,加上午休時間,持續時間超八小時。截至目前,江蘇省高院尚未對此案作出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