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 | 沈溦
被移送公安機關偵辦調查后4年多,ST升達(002259.SZ)原實控人江昌政、其子江山、兄弟江昌浩都將面臨牢獄之災。
8月28日晚間,ST升達公告,經依法審理,成都中院出具的《刑事判決書》【(2022)川 01 刑初1202號】顯示:
公司原實控人江昌政犯背信損害上市公司利益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六個月,并處罰金100萬元;犯違規不披露重要信息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并處罰金20萬元。決定執行有期徒刑四年,并處罰金120萬元。
被告人江山犯背信損害上市公司利益罪,判處有期徒刑二年,并處罰金50萬元;犯違規不披露重要信息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并處罰金15萬元。決定執行有期徒刑二年六個月,并處罰金65萬元。
被告人江昌浩犯背信損害上市公司利益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緩刑二年,并處罰金30萬元。公司表示,本次事項不會對公司生產經營造成影響。
資料顯示,作為ST升達主要創始人,江昌政1954年7月生,曾擔任四川省林業廳廳長助理、資源處處長等職務。在公司上市后的十年間,也長期擔任公司董事長、法定代表人等職務,而江山為江昌政之子,在上市公司歷任董事、總經理、副董事長等。江昌浩為江昌政兄弟,曾擔任公司財務總監等。
2019年1月2日,證監會稽查局對升達林業等公司涉嫌信息披露違法行為立案調查。
2019年5月20日,證監會四川監管局對被告人作出行政處罰,同時將該案移送公安機關偵辦。
2021年1月21日晚ST升達公告稱,當日公司收到成都市公安局出具給公司的《調取證據通知書》。《調取證據通知書》顯示,成都市公安局偵辦的江昌政等人涉嫌背信損害上市公司利益案需調取公司有關證據材料。
據悉,該案涉及ST升達原控股股東升達集團違規占用上市公司資金及上市公司違規為其提供擔保事項。
2022 年,四川省成都市人民檢察院以背信損害上市公司利益、違規不披露重要信息等罪名指控被告人,并向成都中院提起公訴。成都中院受理后,依法組成合議庭,公開開庭審理本案。
相關公告顯示,盡管原實控人等早已退出上市公司,但其對公司造成的債務問題至今難解,根據2023年8月1日最新的進展公告,截至公告披露日,升達集團占用公司資金余額約 9.25元(占最近一期經審計凈資產的比例為 384.08%);公司未經董事會、股東大會審議為原控股股東升達集團及其控股子公司對外借款提供擔保本金余額為6125萬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經審計凈資產的比例為25.44%)。
2019年初,江昌政支撐不住將ST升達控制權交給保和堂,并離任公司董事長。保和堂實控人單洋成為ST升達新實控人。保和堂是一家中藥企業,收購時曾承諾解決占用上市公司資金的問題,但最終經過一年多“折騰”后未能成功。
2020年3月,ST升達披露公告稱,公司收到法院出具的《執行裁定書》,裁定將相關股份交付申請執行人華寶信托抵償債務,標的股份將過戶至第一大股東寶升宏達集合資金信托計劃名下。截至今年一季度末,華寶寶升宏達集合資金信托計劃仍為ST升達的第一大股東,持股占比28.33%。
近期業績來看,在2022年虧損6310.54萬元之后,ST升達預計公司在2023年上半年歸屬于上市公司股東的凈利潤1108.26萬元~1662.39萬元,同比扭虧為盈。